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14〕2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国兽医体系能力建设,推动《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2014年兽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我部在总结北京、辽宁兽医体系效能(PVS)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请各省(市)兽医主管部门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按照《全国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将评估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部兽医局医政处曹翠萍
电话:010-59193371传真:010-59191691
电子邮箱:syjyzc@agri.gov.cn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路平
电话:0532-85633767传真:0532-85622738
电子邮箱:luping@cahec.cn
附件:1.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方案
2.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
3.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前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