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南宁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保证市民们能吃到放心的农产品。
《方案》提出了设置更多“把关人”的要求,要求构建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今年年底前实现南宁市各县区和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覆盖。每个乡镇(涉农办事处)至少设置2~3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