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难辨的兽药
但是纵观这些假兽药,一般人也很难看出它们是假的。因为不管是包装还是标识,都和真兽药区别不大。
知情人告诉记者,一般老百姓很难辨别出这些药的真假,在加上这些假药比真药便宜近一半,所以销量大也是自然的。
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和“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皆是假药。同时规定,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按照假兽药处理”。
知情人说“对于一些药品,不仅包括“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兽药,此外,因为药品扩大宣传,有的养殖户按照夸大宣传的用药剂量去使用,有时根本起不到效果,甚至会起到反效果。
“你看这些药,生产许可,批准文号,厂名厂址,和真兽药,无任何差别,唯一鉴别的方法就是查询,查询其所用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是否是真的。”知情人无奈的说,“现在的老百姓在用这些药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辨别真伪的意识,价格是他们最关心的,只要能治病才不管真和假”
“这还都是从外包装上能看到的,能查到的,如果成分造假,就很难分辨了,辨别的方法要么化验,要么喂食动物,动物死了那就肯定是假药了”知情人调侃道。
从知情人得调侃之言中,也不难看出兽药造假的手段之高明。但是记者不经要问,作为销售方,是否知情是假药呢?
上述兽医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国家是不容许销售抗病毒类药物、复方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混合制剂)和原料药(指用于药品制造中的任何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的,但是”,他指了指身后的货架,并从中拿出一盒药“你看着这些药上面标的是单方,其实都是复方药。”
而洪范池镇的无名店女店主则是开门见山直言不讳,销售的是“原料药”。
国家有明文规定,原料药是严禁直接用于动物的,只能出售给兽药生产企业,那么这些原料药是如何流进兽医站的呢?
很显然他们知道这些药都是假兽药和原料药,却依然销售出售。
是什么给了他们如此大的动力呢?在明知道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却依然公开叫卖假兽药呢?
按照《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应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论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价格便宜,销量大,是主因,最主要的还是原料药确实是“物美价廉”花钱少,而且效果好,”知情人苦笑一声“他们用了是节省了成本,却给消费者造成了健康上无法弥补的伤害”。
药物和毒物只存在着量的差别,用的恰到好处则为良药,反之则是另一种结果。更何况是假兽药呢,“它的危害程度,一点都不亚于毒药。对养殖户而言,严重一点几年的积蓄可能会因为一种假兽药而导致一贫如洗;对于人而言,通过隐形转化后,人吃了对身体的危害则不言而喻”。
更奇怪的是,记者所购买的假兽药,不管是兽医站还是无名兽药店均拒绝给记者开具发票或收据。
知情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很普遍,目的只有一个,避免承担责任,如果出现问题的话,它们可以不承认药是从这里买走的。
看来买假兽药的人,早已想好了脱壳之法。在加上养殖户的法律意识的薄弱和低廉的价格,“这才导致了假兽药成为兽药市场上的一盏长明灯”。
那么假兽药如此泛滥,当地的监管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为此记者一行来到平阴县畜牧局进行采访。
畜牧局拒绝接受采访,称“兽药有假找工商,我们不管”
兽药的安全,关系养殖业的发展,换言之也是食品安全的根源所在。我们可以大胆的设想一下,当我们所食用的禽畜在饲养的时候,使用的都是假兽药,那么食品安全将如何保障呢?
所以兽药的监管也就显的至关重要,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兽药安全也就无从谈起,那么大量的假兽药出现在兽医站和兽药店是否和监管不利有关呢?
记者采访了平阴县畜牧局,令记者郁闷的是,作为兽药的直接监管部门,畜牧局却拒绝记者的采访,畜牧局办公室梁(音)主任傲慢的表示“我们接受采访,必须通过县宣传部,宣传部会给你们解释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拒绝接受采访,这是县里的规定”。
梁(音)主任明确的告诉记者:“兽药有假,那是工商的事,我们不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兽药监督管理权。
看来这位梁(音)主任对畜牧工作似乎“很熟悉”,连自己的职能都能搞错!
随后记者来到平阴县县委宣传部,宣传部苏(音)科长承认“县里是有这样的规定,媒体到当地采访,必须通过宣传部同意,并备案”随后记者说明了采访内容,苏科长告诉记者,“你们现在可以去了,这个事情畜牧局的人会负责解释的”。
下午四点许,记者再次来到畜牧局,并说明,宣传部已经同意让你们接受采访了,办公室梁(音)主任用斜眼瞟了记者一眼,“哦,是吗,我怎么不知道呢”。随后便走出了办公室,一去不复返,记者足足等了两个小时,一直到六点下班,再也没有见到梁(音)主任的面。
由此可见畜牧局傲慢的态度,已经可以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当地兽医站和兽药店会出现假兽药泛滥的情况。
从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上不难看出,每次食品“灾难”的出现都和监管部门的渎职和失职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此“负责任”的态度让人惊叹不已,那么平阴县用具有“创新精神”的监管方式,将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介绍,201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其中渎职犯罪20件、39人。
其实平阴县的食品安全之忧,早在2011年8月份就因出现地沟油而震惊全国,似乎当地政府并没有在那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吸取教训。
养殖大县何以摇身变成养殖“祸”县
公开资料显示:平阴县目前猪牛羊禽规模养殖户共1170户,养殖小区632个,大型养殖场39家。500头以上的养猪场15家,200头以上的奶牛场 12家,200头以上的肉牛场2家,1000只以上的养羊场4家, 2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场6家。全县畜禽规模养殖量为174.07万头(万只),占全县饲养总量的54.7 %
截至今年二月底,平阴县猪牛羊禽存栏分别为17.69万头、7.94万头、34.16 万只、250.12万只,同比增长分别为2.27 %、4.33 %、2.25 %、3.43 %.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平阴县的养殖业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在与日俱增。
记者还从平阴县畜牧局官方网站上看到,2012年,平阴县总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290万元用于养殖业的发展。
在为平阴县蒸蒸日上的养殖业高兴的同时,记者不免担心,当地畜牧局用如此“负责任”的监管态度?能否保证当地这样大规模出栏禽畜在走向食品市场后的安全呢?
在一个大量假兽药充斥当地兽药市场的地方,假兽药是否已经被养殖户和养殖场大量使用呢?这些已经使用了假兽药的禽畜都流向哪里?是否已经被宰杀后,上了消费者的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