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是郑州市畜牧局所属全供事业单位,根据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拟向市直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7名。现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考试考察,择优录用优秀人才。
二 、报考的资格条件
1.市直财政差额供应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服务于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
5.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兽医学、动物医学、动物卫生检疫或预防兽医专业;
8. 1984年6月30日(不含6月30日)以后出生,且工作年限3年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1977年6月30日(不含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
屠宰检疫岗位17人,其中男性12人,女性5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5: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畜牧局组织人事处
(地址:郑州市民安路63号)
3.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单位介绍信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时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五、选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和成绩计算办法
1.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根据报名条件首先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方可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选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2.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兽医基本知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兽医基本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考试有效成绩
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5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补充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机关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使用建议。
八、录用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入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报录用主管机关批准。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若中间有已录取的考生离职、退职,或因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被辞退的,按考试成绩可以依次递补录取。
九、联系方式
单位:郑州市畜牧局组织人事处
地点:民安路63号
联系人:李彦芬 罗蕊
联系电话:6717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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