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莱西市畜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的监督管理,通过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广泛开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活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拉网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是积极开展兽药GSP实施工作。在全市兽药经营企业中,积极推行兽药GSP的实施工作。在去年11月41个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上级业务部门的兽药GSP验收后,今年,通过加强硬件、软件的建设、改造与完善,到目前,又有34个兽药经营企业基本达到了兽药GSP要求,申请验收。预计到10月份,我市将全面完成规划的兽药GSP验收任务。 二是不断加强兽药GMP建设的指导与服务,保证了兽药GMP的建设质量。3月26—27日,农业部兽药生产企业GMP验收组,对青岛阿普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兽药生产企业GMP验收。验收小组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详细了解每一条生产线、每一个生产车间、每一个生产环节和每一项产品质量与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的具体情况,认真查阅企业的各种档案资料,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兽药生产知识考核,均达到了兽药GMP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三是积极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兽药市场。上半年,先后开展以查处假劣兽药、打击无证经营和兽用抗菌药物等为主要内容的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1175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30个次,兽药经营企业731个次,兽药使用企业1360个次,没收假劣兽药4910支(瓶)+25.2公斤,价值1.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75元,进一步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 四是严格兽用生物制品管理。非国家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实行一级代理制度,并由莱西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实行持证经营。市局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均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和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青岛九联集团、青岛万福集团)的生物制品购进、销售实行备案制,严格管理。加强了对进口新城疫疫苗的监管。到5月底,青岛九联集团共购进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鸡新城疫活疫苗(CL/79株)3000万羽份,占上报计划的75%。 五是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的GMP监管。每月对兽药生产企业至少进行3次兽药GMP实施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原料采购、仓储养护、产品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信息反馈、生产记录技术培训及违禁物品等内容。根据省和市局要求,认真落实了兽药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制度。 六是积极推行兽药经营企业网络化监管和规模养殖场(小区)“一卡、三档、三书”管理模式。对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兽药饲料管理科)、镇(动物防疫监督站)两级,实行网络化监管,建立健全了网络化监管体系,落实了监管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加强养殖环节安全用药监管。下发了《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环节安全用药用料监督管理的通知》(西牧字〔2011〕31号),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建立健全监管联系卡、兽药饲料购入和使用记录、畜禽养殖档案、监管档案,全部签订养殖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用料承诺书,向畜禽规模养殖场发放安全用药用料告知书。加强了安全用药用料知识宣传,开展了安全用药用料知识培训,严格兽药饲料购进渠道,加大了监管力度。 七是全面实施兽药质量承诺制。为提高兽药经营质量,强化社会监督,在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中,全面推行诚信生产经营,全部签订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安全用药责任书,签订率均达到100%。 八是积极开展兽药质量抽检。积极配合市兽药检测站,开展兽药质量抽检。上半年,共完成兽药质量抽检数量65个,占全年抽样任务的70%。对抽检不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全部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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