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1年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安全用药水平,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城口县农委组织开展了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资质的清理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疫苗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厉处理非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清缴销毁非法经营的兽药产品。
二是加强养殖场兽药检查指导。结合规模养殖场巡查行动,开展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规范养殖户兽药、疫苗保管,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责令整改部分养殖场不规范使用药物的行为。
三是加大兽药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直接使用原料药、人用药以及来历不明、标签说明书内容不全的兽药,严查代购代销兽药、与畜禽种苗搭配销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
四是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列》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让兽药经营户、养殖户增强合法贩卖使用药物意识;组织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现场咨询和培训活动,让养殖户了解药物使用标准和药物知识,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促进健康养殖。
截至目前,共出动工作人员80余人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市28个,巡查指导规模化养殖场26个,张贴相关法律法规资料110余份,对4个兽药饲料经营点和13个规模化养殖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含违禁药品等过期兽药32盒,无害化处理过期疫苗6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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