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阶段,双阳区畜牧局在瘦肉精专项整治中,除做好全面工作外,重点在动物检疫环节上下了大功夫,由局直属单位动物检疫站牵头,开展了具体整治工作,就现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1、要求全区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屠宰、运输、经营动物及其产品。对于进口的与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我区的,必须及时向检疫部门报检。对于逃避、拒绝检疫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2、加强了屠宰检疫工作力度。在区肉联厂、各乡镇肉联厂和鹿乡鹿定点屠宰场(世鹿鹿业公司)购置了一批关于动物“瘦肉精”防控、检疫检验仪器设备及检测试纸等。同时,强化了全区屠宰检疫制度建设。
3、加强了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针对市场流通领域中经营动物产品的检疫问题,动物检疫站出动检疫员到区内及乡镇市场上各个经营摊点、门市房及冷库,签订不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及发放告知书,从根本上解决区内及乡镇市场上经营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对于全区储存肉食品的冷藏设施进行监测、消毒及监督管理。
4、加大了对养殖环节的宣传和监管力度。动物检疫站近期进一步加强了对规模饲养场、散户出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发放“瘦肉精”告知书,要求出栏动物必须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方可进入屠宰场(点)及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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