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一批不合格兽药查处工作的通知》,通报了2010年第四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等名录。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4月21―29日,市畜牧兽医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通报的非法生产企业及其假劣兽药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明确执法重点。针对通报中的非法生产企业和假劣兽药名录,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确定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
二是开展集中检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各区(县)执法机构组织力量进行检查。涉及城区的企业,市畜牧兽医局联合所在城区农业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江干区兽药生产企业1家、滨江区兽药经营企业1家。
三是坚决从严查处。按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假劣兽药产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对涉及违法经营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从严查处,绝不留经营隐患。
从检查结果看,市城区没有发现通报名录中存在的兽药产品,我市兽药市场秩序比较规范。检查中执法人员加大对兽药生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经营防范意识,严防非法企业及假劣兽药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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