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排查工作从3月24日全面开始,重点围绕生猪养殖、肉牛养殖和饲料兽药门店开展检查。组织人员分两组深入全区25个行政村,走村串户,对所有养殖户逐村逐户排查。
此次“瘦肉精”排查工作共与家庭适度规模养殖户生猪存栏达到30头以上,肉牛存栏30头以上签订了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77份,并张贴省农业厅《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77份,与生猪及肉牛散养户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79份,检查饲料兽药经营门店6家,并签订相应产品质量承诺书6份,检查排查率达100%。在检查过程中,无发现我区养殖环节存在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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