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546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南阳昶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同意清远海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附件2)和湖州安宝兽药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兽药生产许可证目录
2.兽药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目录
3.兽药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目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