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由竹溪县县财政每年预算270万元奖励资金,对新增养殖龙头企业和规模养殖户(场)进行奖励,力争至2015年实现全县生猪、竹鼠、肉鸡出栏量分别达30万头、70万只、1300万羽的目标,使农民畜牧业年人均增收15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