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大蔬菜生产源头和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药残留不超标,切实提高蔬菜质量,保障蔬菜消费安全,贵州省凤冈县农林畜牧局充分利用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集中工商局、城管办、质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就共同参与加大蔬菜生产源头和市场的监管力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会议明确规定,禁止在蔬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包括甲胺磷、水胺硫磷、氧化乐果、三氯杀螨醇、呋喃丹(克百威)等及其他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生产基地实行蔬菜与其它农作物轮作的,在其它农作物生产季节也不得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生产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未过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蔬菜,不得采收上市,禁止在蔬菜生产中使用未依法登记的肥料、农药;禁止使用不符合农灌水标准的污水灌溉蔬菜基地;在蔬菜贮藏、加工、包装、运输、销售过程中,禁止使用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催熟、防腐、增白、染色的药物或激素类物质。
会议细化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农业办负责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蔬菜生产和销售管理工作,定期联系相关部门及站、所对蔬菜生产基地及市场进行检查和样品抽检,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生产技术规范和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无公害蔬菜生产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对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指导服务;工商局按规定对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经营进行日常管理;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餐饮行业蔬菜食用进行日常检查,牵头对因食用有害蔬菜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依法调查、处理;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就蔬菜集中生产区的环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指导做好蔬菜市场的摊位管理工作;经贸局就县内蔬菜加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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