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两节”来临,葫芦岛绥中县动监局提早采取措施,力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证动物产品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出动宣传车辆,利用集市和群众活动密集场所集中发放和张贴相应的宣传材料。
三是严查养殖小区、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
四是全面加大产地检疫工作力度,大力查处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收购、运输动物行为。
五是加强对兽用药品及兽用生物制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养殖小区、养殖场(户)应建立并规范填写兽药和饲料使用记录。
六是加强动物产品经营市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查验工作。
七是强化对入(过)境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和消毒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查证、验物、消毒,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屏障的作用。
八是开展全面排查、查处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并把查处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作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执法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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