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种放养前,消除水中有毒物质,建议每亩1米水深用量为20-50ml。
2、消除由于卤素类、重金属类、有机磷及菊酯类等引起的海参、海蛰药害,建议每亩1米水深用量为30-50ml, 一般2小时可解除药害。
3、避免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包括以前使用的药物残留),施药前一天每亩1米水深用30-50ml化水泼洒,清除水中的有害有毒物质,从而使要施用的药物发挥更好的效果。
4、水质不良(如发黑,浑浊,氨氮、亚硝酸盐、硫化氢过高等)引起的海参、海蛰应激,建议每亩1米水深用量为20-50ml。水质特别恶化时,酌情加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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