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疫苗贮藏及运输过程中切勿冻结,长时间暴露在高温下会影响疫苗活力,使用前使疫苗平衡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2.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包装,如发现破损、标签残缺、文字模糊、过期失效等,应禁止使用。 3.被免疫猪必须健康,凡体质瘦弱、有病、食欲不振者、术后未愈者,严禁使用。 4.注射器具应严格消毒,每头猪更换一次针头,接种部位严格消毒,若消毒不严或注入皮下易形成永久性肿包,并影响免疫效果。 5.启封后8小时内用完。 6. 接种动物仅限于猪,其它动物禁用。 7. 禁止和其它疫苗合用,接种同时不影响其它抗病毒类、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 8. 废弃疫苗瓶及残余物应煮沸或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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